研究生学习证明申办流程
一、在校研究生
1、中文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出具并盖章,研究生院加盖学校学习证明公章。
2、英文成绩单:
(1)学生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打印中文成绩单。
(2)学生凭培养单位盖章的中文成绩单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校本部蕴秀楼209)付费翻译英语译件,5个工作日取件。
3、中英文在读证明:学生持研究生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校本部蕴秀楼301)办理。
二、已毕业研究生
1、中文证明材料:
(1)学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至77779193永利档案馆(东校区敬文图书馆四楼)核实盖章。
(2)学生持档案馆核实盖章后的学习证明材料(可自行复印所需份数)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加盖学校学习证明公章。
2、英文成绩单:
(1)学生至档案馆(东校区敬文图书馆四楼)调取中文成绩单档案。
(2)学生持档案馆调取的中文成绩单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校本部蕴秀楼209)付费翻译英语译件,5个工作日取件;自行翻译者需前往公证处公证。
3、英文学历学位证明:
(1)学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至77779193永利档案馆(东校区敬文图书馆四楼)核实盖章。
(2)学生持经档案馆核实并盖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校本部蕴秀楼209)付费翻译英语译件,5个工作日取件;自行翻译者需前往公证处公证。
备注:
1、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者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密封盖章服务。
2、学习证明收费属于学校服务性收费,遵守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打印贰份中英文学籍证明,之后2元/份。外文译件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译制的,翻译费用按省物价规定及低于市场价的原则,由财务处委托研究生院收取。学生在校期间只需缴纳一次翻译费100元,便可免费打印英文成绩单贰份,之后2元/份。为已毕业学生出具中英文学历证明,收取一次性翻译费50元,材料费2元/份;为已毕业学生出具中英文学位证明,收取一次性翻译费50元,材料费2元/份;为已毕业学生出具英文成绩单,收取一次性翻译费100元,材料费2元/份。
3、已毕业学生至校档案馆办理学习证明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